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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標電線電纜埋設電纜線路的安全有哪些要求?
埋設電纜線路的安全要求有:
1、電纜線相互交叉時,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 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,Z小允許距離為0.25m 。
2、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,如有隔熱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Z小距離分別為0.5m 和0.25m 。
3、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 以外。
4、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,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
5、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.2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,一般不應小于0.7m ,并應埋在凍土層下。